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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广州印发相关措施以助力「首店经济」
资料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网; 网易 来文单位:台湾贸易中心广州代表处 更新日期:2024/04/06

本(2024)年1月,中国大陆广州市商务局正式印发「广州市鼓励发展首店首发经济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从平台搭建、政策支持、细化政策实施、完善配套服务等方面发力,充分优化首店首发营商环境,助力广州形成首店首发促进机制。

「措施」提出助力首店选址,一方面对接服务有首店选址需求的国际品牌,优先引导入驻国际消费中心城市「5+2+4」商圈,即5个世界级地标商圈(包括天河路-珠江新城商圈、广州塔-琶洲商圈、金融城-黄埔湾商圈、长隆-万博商圈以及白鹅潭商圈)、2个岭南特色商圈(包括北京路-海珠广场商圈、大西关(上下九-永庆坊)商圈)、4个枢纽型商圈(包括广州北站-白云机场商圈、广州南站商圈、广州东部枢纽商圈、南沙湾(南沙国际邮轮母港)商圈)。

另一方面,结合城市地标性建筑和岭南特色的城市景观,打造一批首店品牌、新品首发集中展示和发布的地标性载体。以坐拥「华南第一商圈」的天河区为例,作为广州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核心承载区,资料显示,2023年以来,天河全区引进首店49家,国际品牌15家。其中,天河路商圈首店31家、国际品牌12家。

「措施」提到,鼓励商业设施运营方、街区运营管理机构等协力厂商开展投资促进和招商推介活动,加大品牌首店招商引进的力度。对成功引进品牌首店,且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设施运营方、街区运营管理机构等择优给予奖励,每新引进1家品牌首店奖励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每年同一机构最高奖励人民币200万元;对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定在穗开设亚洲首店、中国大陆首店、华南首店、广州首店的国内外品牌企业给予支持,开设首店的租金和装修总成本不低於人民币100万元的,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成本20%、最高人民币300万元,分档给予支持。

同时,鼓励中国大陆国内外品牌、商业设施运营方、知名媒体、策划谘询机构等,在穗开展新品发布、首秀等活动,对活动主办方投入的活动场租和场地搭建总费用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总费用30%、最高人民币100万元,分档给予支持。

「措施」还强调,鼓励首店品牌参加国际展会、活动,给予活动便利等支持;鼓励引进首店首发相关专业服务,探索建立发展联盟;鼓励社会各界利用户外广告等为首店首发提供宣传推广便利。此外,对在品牌首店入驻、开业及新品发布中涉及的办理事项实施「一窗受理」,实施进口商品检验结果采信制度,以提升中国大陆品牌新品通关速度。

资料来源:https://www.gz.gov.cn/ysgz/xwdt/ysdt/content/post_9437685.html; https://www.163.com/dy/article/IO9ETJAM05199NP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