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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资料来源:台贸中心成都代表处 来文单位:台贸中心成都代表处 更新日期:2023/08/10

中国大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监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一部门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於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规范和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发展提出一系列针对性举措。

一、发布《指导意见》的背景

随着医疗美容行业快速发展,在更好满足人们对美的追求的同时,非法行医、假货频现、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也逐步暴露,严重危害民众生命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等十一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清理了一批违法机构、惩治了一批违法人员、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例,其中有美容机构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社区住所内开展注射玻尿酸、瘦脸针等医疗美容服务。行业乱象频发的态势在治理後得到有效遏制,行业秩序明显好转。

医疗美容兼具医疗属性和消费属性,直接关系民众生命健康安全,与此同时,医疗美容行业的监管仍然面临风险挑战。《指导意见》对强化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建构多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医疗美容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机制,此举有利於防止监管空白,提升监管效益。

二、具体规定

《指导意见》在推进优化行业准入条件、强化资讯公开和信用约束等多个方面作出规定。

  • 1. 着重强调跨部门综合监管,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从登记管理、资质审核、「证」「照」资讯共用、通报会商、联合抽查检查、协同监管、行刑衔接等多个维度同时发力,行业监管制度贯通协同、高效联动。
  • 2. 明确要求将医疗美容诊疗活动、涉医疗美容经营活动以及医疗美容用药品医疗器械等纳入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有助於明确监管重点,保持对行业乱象的监管压力常在。
  • 3. 对加强医疗美容「导购」活动、医疗美容培训活动以及生活美容等关联领域监管作出安排,通过规范医疗美容上下游和相邻行业市场秩序,为医疗美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创造更为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
  • 4. 强化医疗美容行业监管、保持对行业乱象高压严打态势,要扫清「黑机构」「黑医生」「黑药械」,以监管手段防止医疗美容行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为依法合规医疗美容机构健康发展提供更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 5. 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服务,依法履行「双告知」职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一步细化审批标准、完善审批流程、做好合规机构和人员公开公示;生活美容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行业协会指导,宣导生活美容机构张贴「不得提供医疗美容服务」警示语。这些规定都将为合规医疗美容机构依法经营提供便利和支持。

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将推动医疗美容行业常态化、综合性监管,解决民众反映集中的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形成监管,促进有序发展的良好态势。

资料来源:https://www.gov.cn/lianbo/2023-05/05/content_57541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