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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發佈一次性塑膠製品管理新規
資料來源:中國大陸商務部 來文單位:台灣貿易中心上海代表處 更新日期:2023/06/22

中國大陸商務部、發展改革委聯合發佈《商務領域經營者使用、報告一次性塑膠製品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並於2023年6月20日起施行。

近年來,中國大陸高度重視塑膠污染治理工作。2020年1月,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塑膠污染治理的意見》,確定了分行業、分階段、分地區禁止、限制部分塑膠製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的工作目標。同年4月,修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增加了商務領域塑膠污染治理專項條例。2021年9月,發佈《“十四五”塑膠污染治理行動方案》,從積極推動塑膠生產和使用源頭減量、加快推進塑膠廢棄物規範回收利用和處置、大力開展重點區域塑膠垃圾清理整治等方面,細化了具體任務。2022年11月,中國大陸同國際竹藤組織共同發起“以竹代塑”倡議,推動減少塑膠污染,加快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

商務領域在塑膠污染全鏈條治理中處於承上啟下的重要位置,既可通過回饋消費端市場需求影響上游廠家的產品設計理念,又實際承擔著規範部分塑膠製品使用、報告行為的社會責任。

《管理辦法》明確,商品零售、電子商務、餐飲、住宿、展覽等五類經營者應當遵守有關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等一次性塑膠製品的規定。商品零售經營者,應向消費者有償提供塑膠購物袋,並通過設置替代產品售賣裝置,提供購物筐、購物車租賃等方式減少一次性塑膠製品使用。電子商務經營者,要優先採用可重複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裝物,推廣使用原包裝直接郵遞。電子商務平臺,應制定鼓勵平臺內經營者減少快遞包裝和外賣環節一次性塑膠製品使用的平臺規則。餐飲經營者,提供打包或外賣服務時,應合理選用替代產品或合規的一次性塑膠製品。住宿經營者,按國家禁止、限制部分塑膠製品使用有關規定,不能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塑膠製品。展館經營者,應通過展覽活動主辦單位告知參展單位等國家禁止、限制部分塑膠製品使用相關規定。

同時,《管理辦法》還規範商務領域經營者一次性塑膠製品使用、回收的報告行為,規定商品零售場所開辦單位、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和外賣企業,每半年向所在地縣級商務主管部門報告塑膠購物袋、快遞塑膠包裝、一次性塑膠餐具等一次性塑膠製品的使用、回收情況。

資料來源:http://tfs.mofcom.gov.cn/article/ba/bh/202305/202305034100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