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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發佈《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行動方案(2024—2027年)》
資料來源:新能源網 來文單位:台灣貿易中心上海代表處 更新日期:2024/09/02

近日,中國大陸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行動方案(2024—2027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統籌推進存量煤電機組低碳化改造和新上煤電機組低碳化建設,推動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體系。

《行動方案》提出明確的目標:到2025年,首批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項目全部開工,轉化應用一批煤電低碳發電技術;到2027年,煤電低碳發電技術路線進一步拓寬,建造和運行成本顯著下降;相關項目度電碳排放較2023年同類煤電機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50%左右、接近天然氣發電機組碳排放水平,對煤電清潔低碳轉型形成較強的引領帶動作用。

近年來,中國大陸積極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加快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取得積極成效。但受可再生能源電力隨機性、波動性影響,煤電仍將在一定時期內發揮能源安全兜底保障作用。截至2023年底,中國大陸煤電裝機容量約11.7億千瓦,占全國電力總裝機的40%,發電用煤約占全國煤炭消費總量的60%,碳排放量約占全國碳排放總量的40%。

《行動方案》提出3種改造建設方式:一是生物質摻燒,充分利用農林廢棄物、沙生植物、能源植物等生物質資源,實施煤電機組耦合生物質發電。二是綠氨摻燒,利用風電、太陽能發電等可再生能源富餘電力,通過電解水制綠氫並合成綠氨,實施燃煤機組摻燒綠氨發電。三是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採用化學法、吸附法、膜法等技術分離捕集燃煤鍋爐煙氣中的二氧化碳,實施高效驅油、製備甲醇等資源化利用,或因地制宜實施地質封存。

《行動方案》還圍繞資金支持、政策支撐、電網調度、技術創新4方面,提出了推動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的保障措施。為有效激發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的積極性,發揮政府投資放大帶動效應,利用超長期特別國債等資金渠道對符合條件的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項目予以支持。相關項目擇優納入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範工程。鼓勵各地區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加大對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項目的投資補助力度。同時,探索建立由政府、企業、用戶三方共擔的分攤機制,對納入國家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清單的項目給予階段性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項目通過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綠色債券或申請綠色信貸、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等渠道融資,吸引各類投資主體參與和支持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

技術創新方面,《行動方案》提出,加強煤電摻燒生物質、低成本綠氨製備、高比例摻燒農作物秸稈等技術攻關,加快煤電煙氣二氧化碳捕集降耗、吸收劑減損、大型塔內件傳質性能提升、捕集—發電系統協同、控制流程優化等技術研發,補齊二氧化碳資源化利用、咸水層封存、產業集成耦合等技術短板。近年來,國內外就推進存量煤電機組低碳化改造和新上煤電機組低碳化建設開展了探索,有關工作仍處於起步階段。要完成相應改造建設任務,離不開科技創新的引領與支撐。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nengyuan.com/news/212894.html